中国代表呼吁国际社会努力防止巴以局势彻底失控******
中新社联合国1月18日电 联合国安理会18日举行中东巴勒斯坦问题公开辩论会。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张军在会上呼吁国际社会努力防止巴以局势彻底失控。
当天,联合国中东问题特使文内斯兰作通报。文内斯兰对约旦河西岸安全局势、宗教圣地事件、定居点问题等表示关切。他指出,去年12月8日到今年1月13日,以色列安全部队采取的行动共造成131名巴勒斯坦人受伤或丧生,与此同时,巴勒斯坦人针对以色列人的袭击导致5名以色列平民受伤。上述伤亡者中包括妇女和儿童,相关事态令人担忧。
张军发言说,2023年刚刚开启,巴勒斯坦被占领土的消极事态却接二连三,向和平稳定的反方向发展。当前,唯有坚定的政治意愿,紧急果断的外交行动,包括安理会在内整个国际社会的集体努力,才能防止巴以局势彻底失控。
张军强调,要切实维护耶路撒冷宗教圣地历史现状。宗教圣地事关信众宗教情感,多次引发流血冲突,十分敏感,不可不察。本月初,以色列政府官员进入阿克萨清真寺大院,加剧紧张局势,引发普遍担忧。安理会应中国和阿联酋要求进行了紧急讨论。中方的态度是明确的,必须按照安理会和联大决议要求,切实维护耶路撒冷宗教圣地历史现状,切实尊重约旦对宗教圣地的管辖权。有关各方要保持冷静与克制,以色列尤其应停止一切煽动挑衅。
张军说,以色列日前宣布扣除代征税款、停发建筑许可等一系列针对巴勒斯坦的惩罚性措施,不仅针对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也将对巴普通民众、民间社会造成冲击。中方强烈呼吁以色列听取安理会成员的压倒性呼声,重审有关决定,停止一切损害信任、加剧对立的单边行动。约旦河西岸动荡的安全局势和严重的平民伤亡同样令人关切。中方谴责一切针对平民的无差别袭击,谴责针对儿童的严重侵害,反对安全部队过度使用武力。中方鼓励巴以通过对话合作打破暴力循环,实现共同安全。
张军说,2022年前11个月,有851处巴勒斯坦人建筑被强拆或强征,其中包括援建的学校。定居点活动违反国际法和安理会决议,破坏被占领土的连贯性,严重侵蚀巴勒斯坦人民的生存空间。中方敦促以色列履行安理会决议义务,停止扩建定居点,停止强拆巴勒斯坦人房屋,停止对马萨费尔亚塔等地区民众的驱逐威胁,停止单方面改变被占领土现状。
张军表示,要以最大紧迫感全面落实“两国方案”。面对巴勒斯坦人民长期遭遇的历史不公,任何人都没有拖延的借口,没有不作为的理由。和平是可能的,所需要的是国际社会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为推动巴以复谈付出更大努力,以联合国相关决议为基础,为推进“两国方案”采取实质性步骤。中方敦促在此方面有重要影响的国家秉持公正立场,承担应尽责任,拿出实际行动。中方将继续同国际社会一道,为巴勒斯坦问题全面公正持久解决作出不懈努力。(完)
房地产并购重组需谨慎处理三大关键点******
王丽新
新年伊始,房企处置资产、启动并购重组计划不断出炉。据不完全统计,自2022年11月底“第三支箭”落地以来,涉房企业披露的收并购案总交易对价超过576亿元。
支持房企股权融资的“第三支箭”发出,正进一步有效化解房企风险,加快推动行业风险出清,对“稳预期、稳信心、稳投资”起到重要作用。但从实操层面来看,其中涉及并购重组的交易资金规模大、并购程序繁琐,方案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在笔者看来,这期间,上市房企需谨慎处理三大关键点。
并购前期,需理性选择适合企业自身的并购标的。在当下的市场格局中,稳健型房企有发展优势、有扩表需求,可供其“挑选”的资产标的池子也很大。但不同企业业务布局、细分市场话语权、主力产品业态以及战略发展方向均各有特色,背后的大股东资源也不尽相同。并购重组是企业发展历程中的大事,需顺应市场需求,仔细甄别被并购标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企业文化与管理等方方面面是否与自身匹配,不能盲目选择标的,要“补短板优长处”,采用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评估,实现“1+1>2”效应。
并购中期,需做好尽调以及匹配最优的并购方式。不同于其他行业,房地产行业并购重组涉及的资产标的多数都是正在开发或销售的项目,周期较长,少则一两年多则十年八年才能清盘交付,这其中参与方较多,夹杂“明股实债”等现象,背后的债权关系复杂,需充分尽调,确保风险指数处在可控范围内且有收益空间,谨慎对待再出手。
此外,涉及并购重组的双方都应跟随政策节点,谨慎考量支付以及融资方式,无论是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资,还是现金支付等,都需最大可能地寻找长期且成本较低的资金。毕竟,合理的并购方式能确保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及时避免和合理应对风险,进而保证现金流安全。
并购后期,需注重业务协同及资源整合,达到提升效益的目的。当闯过前面的重重难关,并购项目进入落地阶段时,往往是实现有质量的并购重组最重要的一环。若企业实施并购重组后能在业务、经营、财务以及人力等方面达到很好地融合,其成果将快速在财务报表及业务模式方面形成良性循环。反之,并购标的则会成为收购方业绩表现的“拖油瓶”。
更重要的是,要想实施好房地产行业并购重组,需强化对上市房企、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的监管力度。一方面,收购方收进来的须是优质资产,才能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另一方面,上市房企、涉房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需市场主体有真正融资和业务需求才能启动,更要保证并购重组的配套融资真正用在方案提及的项目以及“保交付”的项目中,否则会与发出“第三支箭”的初衷背道而驰。
总体而言,在行业风险持续出清过程中,并购重组活动有望逐渐增加。企业整合资源后,经营状况有望改善,同时将淘汰落后企业,改善产业结构,优化行业资产负债表,推动房地产行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