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习近平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40年来,现行宪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我们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
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苦苦寻找改变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道路。一些政治势力试图按照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对我国封建专制制度进行改良,都宣告失败。中国共产党登上中国历史舞台后,经过艰辛探索和实践,成功在中华大地上制定和实施具有鲜明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在我国宪法发展史乃至世界宪法制度史上都具有开创性意义,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集中了人民智慧,体现了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克服了一切旧宪法只代表少数人意志、为少数人利益服务的弊端,因而得到最广大人民拥护和遵行,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
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后,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先后5次对这部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这些修改,对于完善发展我国宪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高党的依法治国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我们先后就全面依法治国、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等作出重大决策,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性安排,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积极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在宪法修正案中确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的宪法保障更加健全。着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和机制,宪法实施更加有效。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加强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宪法监督水平稳步提高。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全社会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显著增强。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效实施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制定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一国两制”实践的法治保障更加有力。
事实表明,新时代十年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监督取得重大成效,全党全社会宪法意识明显提升,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丰硕。
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我们党总结运用历史经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勇于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积累了许多新鲜经验,深化了对我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
一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也是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根本保证。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确保我国宪法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最根本的目的是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和基本政治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是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只有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才能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
四是必须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重大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总括性、原则性、纲领性、方向性。宪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只有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规定、原则、精神,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
五是必须坚持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化法规化。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必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法规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加强宪法监督,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六是必须坚持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七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只有紧跟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遵循法治规律,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前提下,推动宪法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永葆宪法生机活力。
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宪法自觉,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第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宪法制度的显著优势和重要作用。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就无法保证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
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我国宪法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坚定政治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决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
第二,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能力。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提高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能力,必须把宪法实施贯彻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部实践中,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各方面,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要把贯彻宪法法律落实到各级党委决策施策全过程,坚持依法决策、依法施策,守住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底线,确保决策施策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第三,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增强法律规范体系的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坚持依法立法,最根本的是坚持依宪立法,坚决把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贯彻到立法中,体现到各项法律法规中。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违背宪法规定、原则、精神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予以纠正。
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要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要落实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发挥其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第四,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必须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确保宪法得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要完善宪法相关规定直接实施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宪法在应对重大风险挑战、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推进宪法监督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各方面对涉宪问题的关切。
第五,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中国宪法理论和实践的说服力、影响力。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必须坚持宣传、教育、研究共同推进,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走进人民群众,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要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结合当代中国宪法制度和宪法实践,加强中国宪法理论研究,提炼标志性概念、原创性观点,加强中国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巩固中国宪法理论在我国法治教育中的指导地位。要讲好中国宪法故事,有自信、有志气宣传中国宪法制度、宪法理论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有骨气、有底气同一切歪曲、抹黑、攻击中国宪法的错误言行作斗争。
毛泽东同志在领导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时说过:“我们现在要团结全国人民,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和应当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这个宪法就是为这个目的而写的。”我们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0日 01版)
【中国这十年·焦点面对面】枝叶总关情,中国十年书写民生保障新篇章******
中新社北京10月12日电 题:枝叶总关情,中国十年书写民生保障新篇章
——专访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司司长欧晓理
中新社记者 王恩博
药费清单上的报销比例更高了、高质量养老托育服务选择更多了、街头巷尾的公共健身设施更丰富了……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中国民众生活水平的提升,正被诸多日常生活细节所记录。也正是这些细微处的变化,在过去十年间一笔一画,写成了一篇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文章”。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司司长欧晓理日前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专访时表示,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夯实民生基础,筑牢民生底线,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发展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这一时期,也是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时期。随着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更加丰富、全面,“民生”二字已不再是单一领域的概念,更演变成综合性、多向度的载体。
十年来,健康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2岁;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养老床位近十年增加近一倍,规模超过800万张,普惠托育服务实现“从无到有”,更好帮助亿万家庭扶老携幼;建成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6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过10.4亿人……数字跃动间,是中国人生活的全方位改善。
资料图:2021年12月28日,甘肃省妇联保育院的孩子们观看兰州市野生动物优秀摄影作品科普巡展。徐雪 摄当然,民生事项千头万绪,从来都不乏新挑战。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保障和改善民生带来“加试题”,中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上至百岁老人下至新生婴儿,都得到全力救治,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果。
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正在加快,积极应对这一进程事关国家发展和民生福祉。今后一段时期,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将年均增加逾1000万人。欧晓理提到,政府要强化保基本兜底线职能。着力满足所有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需求,织密扎牢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网。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眼下,中国仍有一些民生问题交叉体现在各个领域,有待进一步解决。民众对相关公共服务的需求也从“要有”向“要好”转变,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
今年1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对未来一段时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安排。紧扣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和文体服务等需求,改善民生这篇“大文章”里的更多细微之处,料将得到细致关照。
欧晓理表示,这项工作将坚持一个原则,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既要关注回应民众的“急难愁盼”,努力满足民众美好生活需要,也要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负担能力,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不吊高胃口、不过度承诺,实现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完)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司司长欧晓理(右)日前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专访。 中新社记者 蒋启明 摄访谈实录摘编如下:
中新社记者:过去十年中国民生领域取得历史性、全方位成就。具体到社会领域,哪些进步最值得关注?
欧晓理:人民幸福是“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夯实民生基础,筑牢民生底线,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发展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这十年,中国人民实现全方位生活改善。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上至百岁老人下至新生儿,都得到全力救治,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取得世界上最好的成果。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9年。健康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2岁。文化旅游繁荣发展,文旅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多元。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7.2%,人民群众生活方式更加文明健康。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养老床位近十年增加近一倍,规模超过800万张,普惠托育服务实现“从无到有”,更好帮助亿万家庭扶老携幼。建成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6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过10.4亿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后,我们不失时机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大力发展普惠生活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样化的美好生活需求。
中新社记者:十年来,中国老百姓生活的变化体现在方方面面的诸多细节上。能否举个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例子?
欧晓理:十年来,一项项真真切切的实惠,一件件实实在在的好事,不断提升着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这里,我举一个例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减少患者跨省就医、解决“看病难”问题的重要举措。2019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和有序扩围。截至目前,已有20个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现三批共50个项目落地实施,规划设置床位超过6万张,派驻专家超过3000人,实现先进医疗技术快速平移,跨省就医流向得到初步改善。按照工作部署,接下来将把其余省份全部纳入建设范围,实现全国全覆盖。目前正在抓紧推动第四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落地,努力向“大病不出省”的目标再迈进一步。
资料图:北京市普仁医院内的自助服务终端。徐婧 摄中新社记者: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哪些整体考量?未来将如何进行系统谋划?
欧晓理: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有利于促进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对于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1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我委会同中宣部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对未来一段时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安排。简要来讲,就是要坚持一个原则,发挥两方力量,抓好三项工作。
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既要关注回应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负担能力,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不吊高胃口、不过度承诺,实现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
发挥两方力量,就是要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作用,区分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政府保基本,多元促普惠,统筹各种资源,引导各方参与,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协同发力、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发展格局。
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着力补齐短板弱项,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服务全达标、投入有保障,地区、城乡、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距明显缩小。
二是多元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要积极推动政府、社会、市场多元参与,围绕托育、学前教育、县域普通高中、养老、医疗、住房等6大领域,快速增加人民群众负担得起的普惠性服务供给,推动供需矛盾明显缓解。
三是推动生活服务与公共服务有效衔接,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品牌化标准化建设,不断丰富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活服务供给,既促进消费、满足群众需求,又为今后公共服务提档升级蓄势储能。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规划》各项任务举措贯彻落实工作,做到任务有实招、工作有实效、群众有实感。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司司长欧晓理日前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专访。中新社记者 蒋启明 摄中新社记者:随着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中国养老体系建设整体部署和发展思路是怎样的?
欧晓理:今后一段时期,中国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60岁及以上老年人年均增加超过1000万人。在这个过程中,有两个特征值得关注:一是独生子女家庭陆续进入老龄阶段,这个特殊国情意味着注重家庭养老的同时,要加快发展社会化养老;二是新进入的老年群体消费意愿和能力更强,老年人需求结构正在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为此,我们将重点围绕以下三方面推进养老体系建设:
一是多种路径协同发展。首先,政府要强化保基本兜底线职能。着力满足所有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需求,织密扎牢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网。其次,扩大面向普通老年人的服务供给。通过完善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融资、人才等方面支持政策,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增加普惠性养老服务资源,精准对接广大中低收入老年人群体的养老需求。此外,充分发挥市场力量满足个性化需要。做好银发经济这篇大文章,发展老年人实物消费、服务消费、新型消费等养老产业,有效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二是实施整体解决方案。“十四五”期间,我们创新采取整体解决的方式推进落实,组织全国各地编制“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请各个城市细化发展目标和任务,拿出一揽子支持性“政策包”,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养老体系建设。目前,有329个城市报送了整体解决方案,我们专门组织力量研究,逐个反馈了意见建议,指导这些城市打造量身定制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2022年底前,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国所有地市印发实施。
三是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我们将通过中央投资的支持和引导,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大投资力度。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包容开放的发展环境,完善便利高效的监管服务,让市场主体蓬勃发展,打造一批创新力强、品质优良、标准规范的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为老服务优质品牌”,引导老龄产业集群发展。
资料图:河北沧州“医院进社区”活动,服务老年人。中新社记者: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继续提出政府投资更多向民生倾斜,人们明显感觉到国家在这方面更舍得投入。近年来中国社会民生领域投资情况如何?未来还有哪些安排?
欧晓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建设。历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始终将“保民生”作为工作重点,强调要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资支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四两拨千斤”作用,统筹利用多种资金渠道,不断加大对社会民生领域的支持力度。
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持续增长,重点民生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十九大以来,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合计超3400亿元(人民币,下同),2022年相比5年前增长了31.8%,积极支持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社会福利、体育、养老托育等领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为提升地方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提供坚实支撑。近3年,社会领域实际已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近1.7万亿元,有力改善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有效促进了各地公共服务供给量质齐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新融资渠道也不断为社会事业建设注入新活力,补充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资源。
未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坚持“三聚焦”,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聚焦“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多措并举保障民生投入。持续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压舱石”作用,组织实施好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6大工程专项;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多种资金渠道,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的保障机制,加快项目实施;激发社会力量积极性,引导带动社会资金共同参与民生领域事业产业发展。通过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两种作用”,促进形成多方合力,保障好基本公共服务等民生底线,切实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形成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生活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