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民生百态中诠释基层治理——《县委大院》为现实题材增添新的“打开方式”******
光明日报记者 牛梦笛 光明日报通讯员 孙小雪
近日,温暖现实主义题材剧《县委大院》在央视一套首轮播出收官。据“中国视听大数据”(CVB)统计,该剧每集平均收视率1.944%。该剧从“基层治理”的角度切入,让观众在一幕幕烟火日常和民生百态中领略县委大院生动的故事,不少观众直呼“追剧追出上班的感觉”,年轻观众组团探讨“考公的尽头”。
《县委大院》何以掀起如此热闹的追剧潮?该剧由“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展现基层干部和群众携手共建家园的群像故事,以潜移默化、共情共勉的方式传递上下一心的精神风貌,为现实题材增添新的“打开方式”。
立足现实,多维度描绘基层群像
在《县委大院》生动的故事之下,是丰富立体的群像。从剧集“共建光明”版海报中可以窥见一隅:梅晓歌、艾鲜枝等领导现场指挥,基层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添砖加瓦,一幅充满温暖现实主义的基层干群全景图就此定格。《县委大院》从不同性格特点的光明县干部群众出发,讲述了县乡一线机关的工作和生活日常,折射出新时代基层干部为人民幸福生活奋斗的美好愿景,引发广大观众的共鸣。
作为一部群像戏,《县委大院》细腻地刻画了众多人物的性格,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都是多维度、立体化的。《县委大院》的编剧王小枪为积累创作素材,挂职担任副县长六个月,这段切身经历为塑造生动立体的人物形象提供了扎实的基础。审慎坚定的梅晓歌,雷厉风行的艾鲜枝,淳朴真诚的林志为……众多栩栩如生的角色让观众印象深刻:干练的梅晓歌因财政紧张,会“腆着脸面”向其他县借钱;行事一板一眼的吕青山被钉子户引到现场,也会开始好言相商;开发商郑总听说居民拆迁变卦,被训之后强颜欢笑撇清关系。剧中的每个人物都有着普通人的真实一面:有进退两难时候的迷茫,也有焦头烂额的疲惫,因此造就了每个角色鲜活生动、充满记忆点的性格特点,一幅鲜活的基层群像便就此展开。
王小枪表示,这部剧的故事和人物都是虚构的,但是这些虚构人物背后的温度和质感都是真实的。“现实题材作品,细节的真实感是第一道关”。《县委大院》通过平凡人的视角,让观众看见光明县“真实”的行政生态圈,从而得以窥见大时代背景下千千万万个基层干部。
聚焦一线,以小见大彰显基层治理价值
用小人物折射大时代,以小切口讲述大主题,细小的工作事件逐渐剖析出县委大院的各个层面:工厂生产环境考察、老城区的拆迁与重建,以及群众的突然上访,县委大院中的工作实则是一系列关乎光明县生存发展的大事,对应着基层治理中的难点、痛点、破局点。比如,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梅晓歌“明察暗访”后让羊汤店老板帮忙发起座谈会,面对面接受商家老板吐槽和抱怨。问题浮出水面,困难逐一解决。在故事推进的过程中,剧情将一个个散点编织成线、成网,可视可感的基层治理图鉴一点点铺就出来。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张德祥认为:“主创注目于基层,基层遇到的涉及社会发展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环节,基层干部的作风与作为都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对当下的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示范和启发效应。”《县委大院》对不同层级干部的执政理念、工作作风描绘得细腻真实。特别是在推进拆迁、环保、医改等重点工作中,更是将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党员群众的价值观和企业老板的利益观刻画得入木三分。《县委大院》里,基层干部一边担起省市拟定的发展任务,一边着手基层治理的棘手难题,而这些困境也正是基层工作千头万绪的浓缩,透过《县委大院》整个剧情的故事脉络,观众看到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各个系统的一个个缩影。
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虽然一部电视剧难以概括完基层社会治理所面临的所有现实困境,但由此带来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未竟之问却值得深思。借由这部电视剧,更多人把目光投向县域,拓展和深化了普通人对县域治理的认识和理解。
《县委大院》“以小见大”,对县域治理结构、县域基层生态进行呈现,带领广大观众走近了这看似遥远却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基层话题。《县委大院》真正做到了扎根现实,融合生活化场景和细节,赋予角色烟火气,以光明县辐射基层百态,这种从“个体”到“时代”的格局层次,也让该剧成为现实题材中颇具代表性的力作。
以人为本搭建共情桥梁,全民关注引热议
虽然《县委大院》是以光明县作为“基础坐标”,但许多观众觉得,“剧情好像能‘辐射’到自己的生活”。基层工作桩桩件件,怎么呈现才能真实且生动,让观众有代入感?《县委大院》给出了答案:通过渲染最易共情的情感,把看似零散却悉数归于基层治理中的典型难题拍“活”。
在个性鲜明的人物群像、层层推进的基层治理日常之外,真实生动的人情往来是《县委大院》的一大看点。正如中国传媒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教授陈友军所言:“县委大院生动塑造了致力于乡村绿色发展、为民生奔忙的基层干部形象,主创没有将他们视为图解政策的符号,而是写出了他们的喜怒哀乐。”如迁坟事件不被理解,作为干部的郝东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得到奶奶的理解。剧中描绘的这些人际交往的故事,无不是基层干部间为了人民的美好生活互相支持、彼此成就的印证,也因此打动观众。
《县委大院》将目光聚焦在光明县的基层工作,真正折射出基层治理的多样内涵:一个多方人员沟通的场域,一个家庭式的集体和一群有人情味的基层干部。观众体验的真实生活是什么样,故事情节发展就是什么样,如此一来,观众在看剧的时候更有代入感,也能够更深层次地了解基层干部的真实工作状态。
“县一级阵地,必须由心中有党、对党忠诚的人坚守”,这是剧集开篇的一句台词,更是国家对“县委大院”的具体要求。如今,《县委大院》首轮收官,但该剧的价值释放并没有就此止步。其中,将镜头聚焦真实个体描绘基层群像,以人为本搭建共情桥梁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值得借鉴,为今后现实题材作品带来更多思考。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9日 09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