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众何以摆脱“用电的烦恼”?******
新华社台北1月18日电(记者赵博、黄扬)最近,台湾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台电”)的一则提示成为热门民生话题。提示说,春节假期工厂停产、公司歇班,用电量减少,流经地下电缆的电力大幅降低,电缆产生大量无效电力灌至系统,造成电压可能升高逾一成,因此呼吁民众外出要拔掉插头,避免家中电器设备烧损故障。
春节年年有,为何今年要特别提示“拔插头”?专业人士及舆论指出,其实问题在于风光电等不稳定电力在台湾总电力系统中的占比上升,让电压变得不易控制。
近年来,台湾当局大力发展再生能源发电。据《联合报》报道,冬季风力发电旺盛、光伏发电效率趋佳,使得今年春节期间风光电在全台总电力系统中的占比可能突破30%。
新竹清华大学工程与系统科学系特聘教授李敏表示,当再生能源发电量过高时,发电和用电的动态平衡会出现波动,影响电网稳定性。电压上升不仅可能导致烧坏电器,还可能造成电线起火,成为公众安全问题。
《风传媒》专栏文章分析,当局不遗余力发展绿电,再生能源发电过剩时的储能设施却没有及时跟上。目前的法令又不允许电力公司弃再生能源,于是只能让电压上升。
“配套不足下,民进党离岸风机一支一支插,光电板一片一片种,不只破坏海岸、鱼塭,产生一大堆官商勾结的黑金利益,弄了半天,供电还不稳定。”有岛内资深媒体人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说,辛苦了一年,春节好不容易放个长假出远门,还得为家中电器提心吊胆。连供电都不稳定,怎么过好年?
如果说电压不稳定是台湾民众新近的烦心事,那么,停电无疑是徘徊在人们心头的沉重苦恼。
从2017年“8·15大停电”到2021年5月连续两次大停电,再到2022年3月殃及逾500万户的全台停电,以及2022年7月无预警停电频发,电力紧缺越来越成为困扰台湾产业发展、影响民众生活的“紧箍咒”。
据岛内媒体报道,第二核电厂2号机将在3月中旬停机,用于递补进入岁修的大潭7号机的燃气机组却受疫情影响工程延宕,无法按时并网测试。因此,今年春季恐怕供电吃紧。
尽管台当局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保证“努力进行调度”,民众还是忧心忡忡,生怕苦不堪言的大停电“又来几遍”。连台电也无奈表示,届时只能祈祷老天爷帮忙,“天气不要太热”。
台湾供电系统以备转容量(即当天实际可调度的发电量扣除使用后剩下的余量)作为电力盈缺指标。当备转容量率低于6%,就会亮起象征“供电警戒”的橙色灯号,介于6%至10%之间,则为象征“供电吃紧”的黄色灯号。
《风传媒》引述台湾“中央大学”讲座教授梁启源的分析指出,近年再生能源包括太阳光电、风力发电等执行率均打折扣,燃气电厂则有供气不足的问题,未来三年岛内供电系统的备转容量率预计均在10%以下。
他还说,由于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增加,夜间没有太阳无法发电,预计未来夜间的电力供应容易发生缺口,备转容量率恐将低于3%。只要有一部大型机组故障,就会发生大停电。
让民众不断承受“用电的烦恼”,究竟是谁的错?此间舆论指出,“非核家园”能源政策难辞其咎。
“非核家园”被称作民进党的“神主牌”,民进党2016年上台后不久就在台立法机构通过相关法案规定,全面优惠绿电发展,电商的发电配比必须符合能源政策目标(天然气50%、燃煤30%、再生能源20%),同时在2025年前彻底关停核电。
事实证明,这个能源转型计划让台湾吞下了发电成本暴涨、空气污染加重等种种恶果。尤其是明知主要依靠进口天然气等燃料火力发电,民进党仍加码喊出“电价冻涨”的政治口号,导致台电亏损严重,2022年亏损高达2675亿元新台币(约合598亿元人民币)。
不久前,民进党当局又推出新的“减碳目标”,计划2030年电力配比调整为“523”,即燃煤降为两成、再生能源提升到三成。
对此,《中国时报》指出,如果相关配套做得不足,再生能源大量并网可能造成系统惯量不足,电网频率失衡,导致跳机停电风险。台湾大学电机工程学系特聘教授刘志文分析说,唯有建好“三道防线”,包括加严再生能源并网技术规范、调整电能控制系统、增加储能设施与需量反应,才能有效降低绿能并网冲击。
春节一天天临近,业界和民众都期待新的一年景气好转,诸事顺遂。然而,民进党当局耽于“口水”保证,却不知检讨和修正能源政策,台湾社会“用电的烦恼”恐怕仍将挥之不去。(新华网)
党的领导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
作者:徐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近年来,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两者承前启后相互衔接,在确保“十四五”时期“一规划两纲要”的统一协调的基础上,为构建更加完善更加与时俱进的法治中国,绘就出了宏伟蓝图,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指引了更加明确的方向。法治中国建设是中华民族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光荣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中华民族必须面临的一场自上而下的深刻的社会变革。法治中国建设是我们党和国家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的重大工作,必须加强党中央对这一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是领导一切的,这是新时代党建实践的升华,对党建理论认识的一次重大飞跃,也是建党百年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党领导一切自然包括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法治工作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才能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的作用,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造福人民,所以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是确保法治工作正确方向的前提,是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走向成功的根本保证。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一体推进党的建设和法治建设,这是我国法治建设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政治和法治关系在党的建设中的集中反映,关键在正确认识党和法的关系,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必须抓住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并以此为一切活动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
社会主义法治之所以能固根本,长期造福人民,历史和现实都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它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心声。新中国成立之初,就通过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我国法治化进程全面提速,民主化进程全面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立足我国实际,在更高起点上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有序推进。与此同时,党中央不断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我国法治建设全面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党中央从战略部署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新的战略部署,注重从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等方面全面系统阐述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重大意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这些将进一步促进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的发挥。
党的领导是破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的重要法宝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首先必须要搞好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外交等,涵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领域各环节,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当今世界局势变化多端,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期,改革攻坚的深水期,发展稳定安全任务艰巨繁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治领域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问题不断凸显,改革发展面临许多难啃的硬骨头、难铲的绊脚石。中国共产党在任何时候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我们破解法治领域一切改革难题的前提。坚持党的领导,要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讲政治和讲法律的有机统一,要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要不断提高对新时代党的思想理论的政治领悟力,要不断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政治执行力,这是我们破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的关键。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只有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牢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自信自立、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才能充分发挥党协调各方力量资源的优势,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才能攻坚克难,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才能迎刃而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要破解法治改革领域的难题,必须加强立法,立法必须科学,科学立法是解决一切难题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基础,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关键,四个方面紧密联系互为支撑。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要立足于制度完善,着眼于体制改革,致力于机制创新,要全面深化司法领域的改革,为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建设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法治与政治难舍难分,任何形式的法治都是以一定的政治理论、政治逻辑、政治立场为支撑的,任何时代的法治都会深深地打上那个时代的政治烙印,法治本身是一种具有鲜明时代色彩的政治形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确保我国法治坚持正确方向的前提。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着力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入法”就是将党的领导这种制度形式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让党的领导于法有据,通过法律明确党的领导地位,规范党的领导活动,有序推进党的领导法治化。“入规”就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来保障党的领导地位,推进党的建设,强化党的职责,全面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律和制度是全面贯彻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双重保证,要进一步发挥人大主导立法的作用,突出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性,加快推进立法体制改革和立法机制创新,全面加强新时代的立法工作,特别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重视新兴领域立法,完善涉外领域立法,将新时代符合党的主张、人民意愿的新理念新思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转化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法治准则,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我国法治建设源源不断的力量源泉。
为了更好地保证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领导,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时刻牢记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特别是立法机关要紧扣国家发展的实际,紧扣法治中国建设的需求,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使我国的立法更加科学、更加民主,全面提升依法立法水平,让立法真正能够反映党的意志和人民的心声。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让法治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崇高的信仰,永远根植于人民心中。党员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必须有清醒的政治自觉,不断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做好法治中国建设的模范。党要成为带头守法的领头雁,始终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本文系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保护的立法机理与制度构建研究”(19AFX021)的阶段性成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