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跨境网络赌博犯罪“链条”******
李忠勇
每年“两节”期间,人们的休闲娱乐时间增加,一些人选择网络赌博作为消遣。殊不知,这种消遣方式轻则造成钱款损失,重则引发法律风险。
近日,公安部披露了2022年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犯罪成效:全年共侦办跨境赌博相关犯罪案件3.7万余起,打掉网络赌博平台2600余个、实体赌场1100余个,打掉非法支付平台和地下钱庄2500余个、非法技术服务团队1200余个、赌博推广平台1600余个,一大批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赌博历来是社会一大公害。有些人把维系生活的钱款用来赌博,赌输之后,弄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有些企业主挪用资金进行网络赌博,造成资金链断裂,企业倒闭;还有人在赌输后,实施盗窃、诈骗、抢劫等犯罪……由此可见,赌博不仅违背社会公德,毁掉个人和家庭幸福,而且还会涣散民族精神,败坏社会风气,诱发各种犯罪,威胁社会安定,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与发展,超越时空的跨境网络赌博活动也不断扩张蔓延。同传统的线下赌博相比,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案件不仅涉案人员多、金额大,而且服务器设在境外,以类似传销模式运作,容易导致聚集参赌,且具有隐蔽性强、跨域性广、技术性程度高、组织结构严密等特点,致使案件查处呈现出侦查难、抓捕难、取证难、治理难的特点,给公安机关的打击治理工作带来诸多挑战。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工作,并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2022年,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继续采取严厉措施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犯罪,系统治理涉赌黑灰产问题,摧毁了一批特大跨境网络赌博团伙,侦破了一批重大案件,打击治理工作整体呈现压倒性态势。最近,安徽宿州警方就破获了一起特大跨境网络赌博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3名,涉案流水高达2亿元;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也审理了一起涉案赌资逾亿元的跨境网络开设赌场案。
虽然跨境赌博犯罪集团遭受重创,但我们仍要清醒地看到,跨境网络赌博的生存土壤尚未彻底铲除,必须坚持多措并举,注重标本兼治,坚决斩断跨境赌博犯罪的“链条”,不断将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净化社会环境。
首先,要实行综合治理,齐抓共防。网络赌博涉及方方面面,单靠一两个部门治理难以奏效,因此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健全机制,多管齐下,有效治理跨境赌博犯罪生态。如加强全民拒赌反赌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拒赌反赌意识;公安、网信、银行、工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互联网站的许可备案管理,及时封堵处置跨境网络赌博网站和应用程序等,形成防范打击整治网络赌博活动的合力。
其次,要全面挖掘涉赌线索,加大侦查打击力度。各地各级公安机关应通过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网络监控巡查、深入公共场所摸排等多种渠道,全面搜集挖掘获取网络赌博案件线索。在此基础上,顺藤摸瓜,对涉赌者的真实身份、资金流向、赌博网站设置地点、组织结构等进行全面侦查,并加强案件研判,从而达到“一网打尽”的效果。
最后,要加强区域和国际合作,提升打击效能。跨境网络赌博案件具有跨地域性,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跨域协作机制,加强禁赌国际合作,加大境外执法合作和追逃力度,这样才能彻底摧毁跨境网络赌博犯罪集团,从源头上斩断跨境赌博犯罪“链条”。
“二创”短视频如何与影视原作和谐共处******
作者:张歌东(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教授、中国电影剪辑学会短片短视频艺术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影视剪辑类短视频(俗称“‘二创’短视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这些短视频节奏明快、剪辑手法新颖,受到短视频用户的青睐。不过,由“二创”短视频引发的版权争议日益突出。哪些“二创”短视频属于独创性作品?二度创作中,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发挥剪辑艺术的魅力,让“二创”短视频良性发展?如何建立起符合网络时代要求的版权授予机制?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艺术创作角度来看,“二创”短视频有多种类型,既有简单粗暴的切条,如“剪刀手”视频,也有融入了UP主的自我理解、加工、评论的类型,如故事改编、电影解说、主题混剪、视频人物志、视频影评等,不同类型的“二创”短视频,“独创性”的成分相差很大。
因此,版权机制要在“二创”短视频中发挥作用,就应先厘清“二创”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笔者认为,应从视频的剪辑程度、音频的改编程度、主题的改编程度、故事的改编程度等几个维度设定一个“二创指数”来判断到底是创作还是抄袭。其中的关键是,作者对影视原片素材的二度创作有无“创造性转化”,对影视原作的剪辑与改编有无“创新性发展”。因此,面对网络视听快速发展的现实,为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剪辑艺术的长处,另一方面也应优化版权生态,构建起适合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
“二创”短视频迎合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这种“二创”作品在满足人们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可能会削弱影视作品的完整性及艺术性。一些观众在观看了几分钟的电影介绍、解说、评论后,觉得没有必要再看原作,这也可能会对原作的市场收益造成影响。
但在笔者看来,我们不必将“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完全对立起来。对一般观众而言,他们观看的影视作品数量有限,“二创”短视频正好为其提供了“浏览器+文章摘要”。一些观众以往没看过相关作品,通过“二创”短视频对原作产生了兴趣,接着主动欣赏原作。在此情形下,“二创”短视频能够为原作迅速积累起口碑,产生“自来水”效应。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一些中小成本电影,艺术质量不错,但囿于经费限制,没有进行大规模宣发,很多观众起初并不了解,但在“二创”短视频的接力传播下,观众知道了影片并主动走进影院。其实,对观众来说,大家更希望“二创”短视频,能够与影视艺术形成某种程度的跨媒介、跨平台互动,那样能够丰富影视产品的类型。
从发展的眼光看,“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的传播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二创”短视频与影视作品的宣传营销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建立起适应媒介融合的影视传播体系。以电影宣发为例,随着传播渠道的变化,很多传统视频物料的传播效能在不断下降。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电影的宣发营销,完全可以利用短视频的形式来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比如,宣发公司可以与数以百万计的“游击队”UP主合作,在影视剪辑、逻辑把握、亮点选取、用户心理理解等方面形成合力,最大化地扩大影片的影响力。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时代已经到来,文化产品的创作手段面临着跨维度变革,如近年来兴起的AI写作、AI绘画等,都对传统的版权概念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二创”短视频所引发的思考不过是一个前奏曲。
什么是短视频?只有时长这一个维度吗?看待短视频,时长是一个维度,但不是唯一的维度。未来,随着短视频作品品质的提高以及硬件技术的发展,短视频的传播将不再囿于移动端,它可能会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娱乐形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二创”短视频在未来甚至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作品类型。
着眼于未来,我们非常期望能够构建起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在尊重版权、合法合理使用原作的前提下,发挥“二创”短视频剪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其独创性,这也是对影视原作审美价值和情感力量的强化与放大。同时,我们也期待长短视频平台在探索影视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规范化方面携手同行。
我们欣喜地看到,业内诸如抖音和爱奇艺这样的长短视频平台已经启动合作:爱奇艺将向抖音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在具体操作层面,双方对解说、混剪、拆条等短视频二创形态进行了约定。这种合作是一次短视频创作者和影视版权方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是一种顺应互联网和UGC(用户原创内容,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大趋势的双向奔赴。我们希望这种合作能够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助力“二创”短视频持续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13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