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编委、经济部主任俞岚 中新社 陈溯/摄
以下是俞岚致辞全文:
尊敬的解振华特别代表,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由中国新闻社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联合主办的“气候传播和公众意识”主题边会。这是我们连续第六年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中国角”主办这一主题的边会,也是解振华主任今天凌晨抵达卡托维茨后参加的首场边会,足以可见中国政府对于气候传播和提升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意识的高度重视。
我本人从2011年德班气候大会开始跟踪全球气候谈判进程,8年来,我和我的同事笔下记录了许许多多的气候人、气候事,见证了全球气候治理的积极进展,也目睹了绿色低碳转型的艰难和困惑。
当前,全球政治经济格局面临强烈不确定,作为媒体人,我们比以往更加迫切地需要向公众讲好气候故事,鼓励更多人自觉加入到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中。在新的数字化时代,媒体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角色和定位也应该与时俱进,在我看来,我们的首要担当是倡导气候变化共识,首要任务是提升公共意义和愿景,首要主张则是强化技术驱动,最终目标是让全球气候治理更有效率。
在陈述我的观点之前,有一个问题跃然而出,那就是“气候变化是现实发生还是理论预测?”如果答案不是一目了然,那么让我们直观回忆一下近期肆虐的飓风麦克,加利福尼亚山火,印尼的海啸以及很多美妙名称的极端天气现象,比如厄尔尼诺。所以,无需复杂论证,气候变化确实在发生,并且发生的频度和烈度均超出我们的预期。显然,我们需要达成的第一个共识是,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是正在发生并且愈来愈严峻的现实,任何所谓的反证和否认或许只是掩耳盗铃般的自欺欺人。在此次气候大会上发布的一份报告称,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在经过了连续三年的平稳表现后,2017年、2018年再度反弹。到底是我们做错了什么还是做得远远不够?1.5度或2度的目标如何才能按进度实现呢?或许,我们需要做得更多,更加坚定,并且更加有指向性。
以下几个问题,尤其值得关注,也应该是当前气候传播中的要传递的重要信息:
第一,把公共意义和愿景带入有关气候变化的绿色事业。任何经济实体,在财务收益的必然选项基础上,必须把环境、社会效益和公共责任纳入目标和愿景;任何投资活动,除经济回报外,ESG、责任投资和可持续性投资等必须自动成为投资决策的关键要素;公共意义和愿景必须是人类财富创造活动有机且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绿色必须始终成为人类活动的底色。进入新经济时代,绿色代表价值,绿色创造价值,没有绿色内涵的所谓经济价值在扣除社会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等之后所剩无几,所以,公共意义和愿景并非经济不可持续,很多实证研究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第二,从两端发力相向而行实现绿色目标。全球多边协议是“从上而下”的制度安排,需要广泛协调参与国的利益和诉求,参与国以民生、发展、福利和成本等因素,都能相对容易地拒绝协议或执行时消极应对。协议本身立意高远,结构缜密,但症结却在执行层面,没有一定强制力的执行机制,国际协议全面落地的可能性不高。那么,为何不可以考虑同步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呢?就是建立规则导向的气候要素市场和发明并推广有益于可持续发展的技术。绿色技术一旦经济上可行,它的系统性推广就会提速,而广泛运用也就水到渠成。在所谓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技术不仅是催化剂,而且是主要推动力,一旦通过市场使技术可定价、可交易,那么,即便出于经济考量,市场主体也会理性判断并调整其碳排放和碳足迹,经济个体合成的结果是绿色经济整体收益的“帕累托改善”。
第三,深度运用相关技术使绿色经济流程平滑高效。数字化时代,技术无处不在,绿色经济也不例外。绿色倡议在规范化和流程化的过程中,诸多环节存在瓶颈和制约,仅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出发,可以一定程度上进行疏导和协调,但多元利益诉求的低程度披露和低精度量化始终约束效率的进一步焕发。假设换一个思路,把技术引入绿色经济流程。比如,区块链技术。运用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记账方法,把绿色经济活动和所有参与者的一举一动实时记录,任何修改都会同步呈现,信息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高度对称,任何的“漂绿”(greenwash)和指标数据造假行为分毫毕现。因此,可核实的技术实现迎刃而解,其后的惩罚机制和强制措施也就有了充分的依据。
这些在全球气候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上有争议或者有疑虑的问题,恰恰是媒体可以大有作为的空间。近些年来,我们看到在中国、在波兰、在欧洲,在全球各国,都有可喜的变化正在发生。然而,与此同时,IPCC最新发布的1.5摄氏度报告又一次给人类敲响了警钟。我们都在与时间赛跑,但跑步的速度还不够,记者与媒体的职责,或许就是一遍又一遍地指出这一点,并且用前瞻的眼光帮助厘清未来发展的方向。
我看到,今天在座的有不少是曾并肩作战多年的老朋友,中国参与气候谈判、气候治理这么多年以来,政府、媒体、学界、企业、民间组织也形成了这样一个小小的“命运共同体”,我衷心希望,气候传播的朋友圈能够越来越大,气候传播的事业也能够不断地有“新鲜血液”参与其中。
再次感谢各位参加今天的边会,谢谢!
双集中供地模式迎变****** 试点两年,双集中的供地方式迎来优化。2月2日,一份落款为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年度供地计划,分批次公开未来一定时间段内拟出让地块的详细清单。每次公开详细清单对应的拟出让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同时,详细清单内的地块,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可以一次或多次发布出让公告,这意味着试点两年的双集中供地模式迎来转变。 业内分析指出,转变不代表要取消集中供地,更为灵活的供地方式和节奏,将更符合“销售市场活跃-投资拿地活跃”的逻辑。 根据形势“调整和优化” 《通知》的核心要点是“推进供应信息公开”。《通知》明确,建立拟出让地块清单公布制度,每次公开详细清单对应的拟出让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给市场主体充足的时间预期限制。同时,详细清单内的地块,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可以一次或多次发布出让公告,这意味着试点两年的双集中供地模式迎来转变。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建立拟出让地块清单公布制度实际上是对过去集中供地模式的修正。2022年集中供地工作推进中,过于密集的供地,导致房企拿地的准备工作遇到了很多困难,最终导致对于地块的情况掌握不到位,也影响了投资拿地的策略。政策明确了3个月的缓冲期,实际上是希望地块信息为房企和市场所消化,本质上也是希望土地供应工作和市场需求做紧密的对接。 在严跃进看来,政策内容不代表要取消集中供地,而是要对集中供地进一步优化,充分体现了供地思路兼顾短期矛盾和中长期制度安排需要。虽然今年1月份各地投资拿地依然比较疲软,但随着“销售市场活跃-投资拿地活跃”的逻辑线更加清晰,后续各类企业依然会有积极拿地的动作。 “并非‘取消’,而是根据形势‘调整和优化’。”广东省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称,集中供地是长效机制,不能因市场低迷就退出。集中供地的本源,一方面是疏通供需双方的信息,引导各方预期,避免抢地导致地价推动房价,导致资金大规模涌入楼市;另一方面是通过对土地合理定价,纠偏地方无序的土地财政行为,并通过强化信心披露和供地规则,倒逼熟地出让,降低开发商拿地无序的成本。 部分城市此前已放宽 2021年2月,自然资源部要求22个试点城市实施住宅用地“两集中”,即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活动,且2021年发布住宅用地公告不能超过3次。但事实上,此前已有部分城市打破了集中供地次数的限制,改为一年四次或多次的集中供地,更有城市暂停了集中供地模式。 据了解,北京、杭州、南京、苏州、无锡等城市于2022年纷纷推出五批次集中供地,武汉在2022年更是上架了六批次集中供地。 2022年10月,江西住建厅发文,将持续完善房地产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力争将南昌从“集中供地”城市名单中调出。此外,22个试点城市中的长沙也于去年官宣土地推介方式将进行调整,今后不再按年度批次推介土地,更改为年度常态化持续更新推介。2023年开年,天津首次单独挂出1宗涉宅用地。 中指研究院土地市场研究负责人张凯在“中指市场形势及企业研究成果分享会”上介绍,回顾2022年22城集中供地来看,计划完成率不足六成。对于2023年土地市场走势,业内人士预计并不乐观。其中,市场热度仍将持续分化,安全应成为今年房企选择城市的重要标准。在土地规则上,各地采取多次分散供地,优化供地条件,降低参拍门槛。 李宇嘉指出,集中供地模式是在疫情后开始推的,主要是应对当时高地价及新一轮楼市上涨。同时,从那时开始,也开启了一揽子长效机制建设。当对房企定向去杠杆、要求自有资金拿地,全面打掉“前融”时,通过集中供地(一天内完成十几宗地块出让)控制源头上抢地、诞生高地价的必要性,已下降了很多。但后续商品房市场下行,回款走低,开发商资金链紧张,此时继续沿用集中供地,在很多城市甚至导致大面积流拍,恶化市场预期的同时,此前出让的高价地也无法开发了,甚至计提坏账准备。 此次《通知》也明确,各地要将住宅用地近三年平均完成交易量以及对应的住宅建筑面积,作为测算下一年度供地计划总量的参考。要“因城施策”安排计划总量,凡商品住房去化周期长、土地流拍率高、市场需求明显不足的城市,应当控制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其中已供应未竣工住宅用地面积超过近三年平均完成交易量5倍的城市,应当从严压缩计划规模直至暂停供地。 北京商报记者 王寅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