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武汉市2023年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现场。周钢 摄
各地“拼开工”,全力以赴冲刺开门红
兔年开工第一周,最忙的地方可能要数全国各地的施工现场了。为实现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各地加足马力。中新财经记者注意到,近日,河南、陕西、云南等多地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吹响加速建设的“集结号”。
1月28日,春节假期后首日,河南省就迎来第七期“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数千个项目集中签约、开工、投产,其中,仅开工项目就达1271个,总投资1.6万亿元。
同日,陕西省第一季度795个重点项目开工,总投资5646亿元,年度投资2285亿元;云南省举行了2023年一季度重大产业项目调度暨开工推进会,今年一季度计划开工项目675个,总投资197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64亿元。
在河北雄安新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到雄安新区的“轨道交通大动脉”建设正加紧进行。1月28日,雄安新区举行2023年一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开工项目共43个,总投资416亿元。
1月31日,武汉市2023年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举行,共有305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参与集中开工,总投资3020亿元,涵盖了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基础设施、民生改善和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
“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各个动力或要素中,最重要的就是消费投资。而在投资领域,相关项目的开工建设问题尤为重要。”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向中新财经记者表示。
1月28日,雄安新区2023年一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现场。 刘向阳 摄“从目前情况看,各地行动都较为迅速,纷纷启动相关投资项目,这也体现了地方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决心。”赵锡军认为,只要这种行动能够持续,不断取得成效,对今年经济的总体恢复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多地定下年度投资“目标”,新基建成重点
多地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同时,部分省市还公布了2023年全年重点项目投资情况。
如,广东今年将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1530个,总投资约8.4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万亿元;福建确定2023年度省重点项目1580个,总投资4.09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480亿元。
从近期各地集中开工项目以及披露的年度重大项目清单看,5G、特高压、城际高速公路、大数据中心等新基建成为投资重点之一。
除了公布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多地也针对2023年投资设定了“小目标”。
GDP总量连续34年居全国首位的广东,近日明确了“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基础设施投资和工业投资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的目标。
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阮青1月29日在发布会上表示,综合考虑重大项目安排及资金要素等保障,将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设定为增长5%左右,总规模将迈上1万亿元的新台阶。
被称为“最强地级市”的苏州,2023年也将目标设定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左右”。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综合室副主任杜月认为,发挥好投资的关键作用,有利于从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和扩大当期需求两个方面共同发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1月29日,福建福州,中铁工人在滨海快线施工工地作业。王东明 摄“真金白银”安排上,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推进重要投资项目的落地落实,发挥有效投资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需要“真金白银”的支持。
国家发改委日前表示,国家层面,春节前后将集中下达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国家发改委还提到,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继续用足用好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的经验做法,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资金,强化要素保障。
争取资金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各地也在行动。
广东省发改委主任艾学峰近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将积极推动一批项目新增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和方案盘子,争取国家政策资金用地等支持,力争今年国家基于广东专项债额度超过去年。
近日,上海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中提到,用好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专项债券、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基础设施REITs等扩大投资政策和工具,加快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做好重点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
在赵锡军看来,投资项目在建设期间,除了设计规划、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外,真正操作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资金安排。“只有资金到位,项目才能顺利开展,形成有效的实物工作量。”
“因此,项目开始实施的时候,保证项目资金能够持续不断地供应,是地方政府和项目实施者一个很重要的工作。”赵锡军称,就目前来看,在资金安排上,中央和各相关部门有各种政策支持,地方政府也会根据项目的特点、规模等,确定相关资金的供应方案和相应的一些安排。
近期,多地披露2023年预算报告。数据显示,多地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限额相比2022年有所增加。如,河北省预算报告显示,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额度为1286亿,相比去年增长73.8%。
赵锡军表示:“在当下,一个筹措资金的重要渠道就是通过债券市场发行债券,为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目前各地对于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筹措资金支持地方重点项目,均非常重视。”(完)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新规新策,让数字社会走向规范******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政策法规篇】 一个文明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规范有序的社会。回望这一年,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不管是现实生活还是虚拟空间,一大批与互联网发展和亿万网民云上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新策落地实施。它们既有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算法滥用、有偿跟帖、违规弹窗等行业乱象的重拳整治,也有围绕数据流通、数字乡村、网络文明、技术发展等行业现象的精准施策。展望新的一年,随着技术与产业的融合、理念与实践的交汇,网络空间治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必将走向新的阶段。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新修订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王威 作 《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审查实际需要,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同时完善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因素等内容。 其中,网络平台运营者申报赴国外上市网络安全审查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无需审查;二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可继续赴国外上市程序;三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允许赴国外上市。《办法》修订对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规定》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传播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权、算法选择权,并针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和消费者等主体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作出具体规范。《规定》还提到,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2022年5月7日,《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新华社发 尹志烨 作 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意见》提出,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通过大力度的规范整治夯实各方责任,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规范直播秩序,坚决遏制不良倾向、行业乱象,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具体而言,《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专门服务团队、加强高峰时段管理等7方面工作举措。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大巢 作 《规定》要求,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含有职业信息的,应当与个人真实职业信息相一致;互联网机构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应当与机构名称、标识等相一致。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应当对互联网用户在注册时提交的和使用中拟变更的账号信息进行核验;应当在账号信息页面展示合理范围内的互联网用户账号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归属地信息,便于公众为公共利益实施监督。《规定》还明确了网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管理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规定》共27条,包括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分类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及行政管理等条款。新《规定》提出,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自觉遵守公序良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清朗网络空间。要求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2年8月8日,《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发布。 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 《指南》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 《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包括基础与通用标准、数字基础设施标准、农业农村数据标准、农业信息化标准、乡村数字化标准、建设与管理标准、安全与保障标准等7个部分内容,并从标准应用、标准制定、标准修订、标准转化4个方面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路径。 《指南》从农业物联网标准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建设、农业信息化标准建设及农村电商标准建设等4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以及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办法》提出,数据处理者在与境外接收方订立的法律文件中明确约定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影响数据出境安全的情形应当重新申报评估。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规定》紧盯弹窗新闻信息推送、弹窗信息内容导向、弹窗广告等重点环节,着力解决利用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等问题。 《规定》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 《规定》强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优化推送内容生态、强化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管理、规范新闻信息推送、科学设定推送内容占比、健全推送内容审核流程、强化用户权益保障、合理算法设置、规范广告推送、杜绝恶意引流等九个方面具体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022年10月31日起实施。 《指导意见》站在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综合运用市场竞争、行业管理、监管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构建起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新的制度支撑。 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不仅需要加强监管执法,更需要规范市场运行、强化行业管理,促进市场主体各负其责、市场有序竞争、行业加强自治,形成德艺双馨明星被市场认可、违法失德明星被市场抵制的良性循环。 《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 2022年11月4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等作出要求。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通知》要求,加强内容识别预警,网站平台要建立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和典型案例样本库,在区分舆论监督和善意批评的基础上,明确细化涉网暴内容标准,增强识别预警准确性。建立涉网暴舆情应急响应机制,网站平台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及时收集网暴相关热点话题和舆情线索,强化网暴舆情事前预警。 为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通知》提出,设置一键防护功能;建立快速举报通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优先处理涉未成年人网暴举报。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通告》明确,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应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则,依据谁预置、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尊重并依法维护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通告》按照“最小必要”原则,进一步明确每一类基本功能软件包含的具体App类型。其中,操作系统基本组件限于系统设置、文件管理;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限于多媒体摄录;基本通信应用限于接打电话、收发短信、通讯录、浏览器;应用软件下载通道限于应用商店。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11月25日发布,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和技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不得非法处理个人信息,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服务生成或编辑的信息内容,应当添加不影响使用的标识;提供智能对话、合成人声、人脸生成、沉浸式拟真场景等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的服务的,应当进行显著标识,避免公众混淆或者误认;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用技术手段删除、篡改、隐匿相关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该法共7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作为一部“小切口”的专门立法,该法在总结反诈工作经验基础上,着力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构建,加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罚,推动形成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格局。 该法规定,电信、银行等机构必须不断提高研究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用于检测异常信息活动,同时要求互联网公司做好风险防控特别义务和保护收集到的信息。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新《规定》共16条,重点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管理责任、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遵守的有关要求等内容。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新《规定》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对账号跟帖评论信息内容加强审核管理等。 新《规定》强调,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可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申请跟帖评论区管理权限。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跟帖评论管理情况进行信用评估后,合理设置管理权限,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发布,构建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4项制度,共计20条政策措施。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数据二十条”提出从流通规则、交易市场、服务生态等方面加强数据流通交易顶层设计,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探索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全国数据交易场所规划布局,出台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培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两类主体。 监制:张宁、李政葳 统筹:孔繁鑫 撰文:孔繁鑫 视频:刘昊、雷渺鑫 出品:光明网要闻采访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